米易县中医医院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“产生、收集、贮存、运输、利用、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,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止信息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”的规定,现将我院医疗废物产生、收集、贮存、运输、利用、处置情况公示如下:
2022年医废处置汇总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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